变量和属性文件定义

定义变量及其关联的属性文件时,请使用以下规则来确保可成功进行变量替换。

在属性文件中定义变量

以下规则适用于属性文件中的变量定义:
  • 变量名称中的有效字符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 0 - 9、句点、下划线和连字符。 变量名称限制为 255 个字符。
  • 属性文件可以存在于 CICS® 束或应用程序绑定中。 它们必须位于项目根目录中,并且必须命名为 variables.properties
  • 您可以提供单独的属性文件来解析独立束,但应用程序不支持此选项。 对于用于独立捆版软件的属性文件的名称,没有任何限制。
  • 属性文件遵循 Java™ 属性文件的标准格式,并且必须以 ISO-8859-1进行编码。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Java Platform , Standard Edition 7 API Specification 中的 Java 属性文件
  • 束中使用的任何变量都必须在该束的属性文件中定义。 当替换到资源定义中时,束中提供的值必须产生对该属性有效的值。
  • 变量值不能引用其他变量。 例如,hlq=${prod.hlq} 无效。
  • 如果在属性文件中多次定义某个变量,那么将使用最后一个实例。

在束部件中引用变量

在束部件中引用变量时,以下规则适用:
  • ${} 字符来定界变量名称。
  • 在任何 CICS 束部分中都允许使用变量,包括在束部分的属性或元素中。
  • 不限制属性或标记中可以放置的变量数量。
  • 变量不能嵌套,并且不得用作 CICS 资源定义名称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