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台

CICS Explorer® 中创建 CICS® Platform 项目以定义平台束,这是描述平台的管理束类型。 平台束指定平台的区域类型。

开始之前

在创建 CICS 平台项目之前,请查看环境并确定如何将现有 CICS 区域映射到平台。 或者,确定您可以专门创建哪些新的 CICS 区域以在平台中使用。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平台设计

在创建 CICS Platform 项目之前,请在 zFS 中为该平台设置平台主目录。 最佳实践是使用缺省平台主目录 /var/cicsts/CICSplex/platform1,其中,CICSplex 是将安装平台的 CICSplex 的名称,platform1 是平台的名称。 如果需要使用其他目录作为平台主目录,那么在创建 CICS Platform 项目之后,可以使用平台描述符编辑器来切换到备用目录名称。 有关配置平台主目录的指示信息,请参阅 在 zFS中创建平台主目录

如果要在平台级别部署 CICS 束,那么可以在创建 CICS 平台项目时创建这些束以添加这些束。 例如,您可以部署包含平台中所有 CICS 区域中所需的资源的 CICS 束,或者部署适用于平台上部署的多个应用程序的策略。 如果尚未为平台设置任何应用程序,资源或策略,那么可以在创建 CICS 束之后或在部署该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将其添加到平台。 有关创建 CICS 束的指示信息,请参阅 定义 CICS 束

关于此任务

平台包含一个或多个区域类型。 区域类型用于根据其类型对 CICS 区域进行分类和包含这些区域。 例如,处理与 DB2® 的连接的所有 CICS 区域都可以属于同一组。 您可以在同一平台中的区域类型之间或与其他平台中的区域类型共享 CICS 区域。

您可以创建要在平台中使用的新区域类型。 您还可以选择采用现有 CICS 系统组 (CSYSGRP) 作为平台中的区域类型。 单个平台可以包含创建的区域类型与采用的区域类型。

创建的区域类型可以指定它们包含的 CICS 区域的属性。 您可以通过在区域类型级别指定属性来克隆区域类型中所有 CICS 区域的特定区域属性值。 只有其定义具有为这些属性指定的相同值或没有为这些属性指定的值的 CICS 区域才能成为该区域类型的一部分。 有关可以在区域类型级别指定的属性的列表,请参阅 平台设计

如果要将现有 CICSPlex ® SM 拓扑作为平台重新实现,那么可以采用现有 CICS 系统组 (CSYSGRP) 作为采用的区域类型。 作为平台一部分采用的每个 CSYSGRP 都必须满足 平台设计中列出的需求。 例如,该组不得包含任何子组。

有关创建平台的以下步骤的详细帮助,请参阅 使用 CICS Explorer 产品文档中的平台

过程

  1. 在 CICS Explorer中创建新的 CICS Platform 项目。 输入项目的名称以及平台本身的名称和描述。
    项目位置指定在本地工作空间中保存 CICS 平台项目的位置。
  2. 为平台添加一个或多个区域类型。 对每种区域类型命名,然后指定它是具有新系统组的已创建区域类型,还是使用现有系统组的已采用区域类型。 对于已创建的区域类型,输入将为该区域类型创建的 CICS 系统组 (CSYSGRP) 的名称。
    要将现有 CICS 系统组添加为采用的区域类型,您必须具有与 CICSPlex SM的连接。
  3. 可选: 指定要随平台一起部署的任何 CICS 束,然后选择将部署这些束的区域类型。
    如果没有任何 CICS 束可供与平台一起部署,请跳过此阶段。
  4. 单击 完成 以创建项目。
    完成向导后,将在 CICS Explorer 工作空间中创建平台项目。
  5. 使用 CICS Explorer 中的平台描述符编辑器来编辑 CICS Platform 项目,以检查并完成平台束的规范。
    在创建平台项目后,平台描述符编辑器将自动打开。 要在稍后打开平台描述符编辑器,请双击平台捆绑软件的任何 .xml 文件 ( manifest.xml 文件除外)。
    1. 如果需要使用其他目录而不是缺省平台主目录,请浏览已设置的主目录并将其指定为平台主目录。
    2. 验证区域类型,并根据需要添加或除去已创建和采用的区域类型。
      安装平台并使其处于活动状态后,您可以在区域类型中添加和除去各个 CICS 区域。 但是,您无法修改已安装平台中的区域类型,因此请先最终确定区域类型,然后再安装平台。
    3. 对于平台中的每个已创建区域类型,请指定必须在该区域类型的所有 CICS 区域中应用的任何必需设置。
      只有可以接受所需设置的 CICS 区域才能是该区域类型的一部分。 如果创建的区域类型对属性没有特殊要求,请不要为该属性指定任何值,以便在 CICS 区域中允许任何设置。
    4. 对于平台中创建的每种区域类型,请为将属于该区域类型的 CICS 区域添加一个或多个 CICS 区域定义。 提供了缺省 CICS 区域定义,您必须将其替换为所创建区域类型中 CICS 区域的实际定义。
      指定每个 CICS 区域的基本属性,以及将包含该区域的已创建区域类型。
    5. 验证要随平台一起部署的 CICS 束。 根据需要添加或除去束,并验证或更改要在其中部署每个 CICS 束的区域类型。
      在安装平台后,您可以在开发应用程序和策略时在平台级别进一步部署 CICS 束。

下一步操作

创建 CICS 平台项目后,将其导出到 zFS,设置 CICS 区域以匹配您在平台中的区域类型中创建的每个 CICS 区域定义,并在 CICSplex 中安装平台以使其可用。 有关如何执行此操作的指示信息,请参阅 部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