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复制子规则

要指定复制存储规则的例外,您可以定义一条或多条复制子规则。

关于此任务

使用子规则可定义用于将数据复制到磁带的存储规则的例外。 利用子规则,可以灵活地指定您希望复制源容器存储池中的哪些数据以及要将这些数据存储在何处。

缺省情况下,复制存储规则将定义的源存储池中的所有数据复制到目标存储池。 但是,您可能只希望将源存储池中的部分客户机节点的数据复制到磁带。 您可以通过指定 ACTIONTYPE=NOCOPYING 参数值将父存储规则配置为 复制数据。 然后,定义子规则以仅从源存储池中的特定节点或文件空间复制数据。

子规则在许多情况下可能十分有用。 下面是更多的示例:
  • 复制存储规则定义为将源目录容器存储池中的所有客户机数据复制到目标磁带存储池。 但是,您不希望将备份到源目录容器存储池的所有客户机节点中的数据复制到目标副本存储池。 您定义子规则以指定从复制到磁带操作中排除哪些客户机节点。
  • 您创建了存储规则,用于将所有客户机节点数据复制到目标存储池。 但是,您希望将源目录容器池中一部分客户机节点的数据复制到不同的目标存储池。 您定义了子规则,用于将这些客户机节点复制到与源容器存储池中其余节点不同的目标存储池。

过程

要定义复制子规则,请完成下列步骤:

  1. Operations Center 菜单栏上,单击 存储器 > 存储规则
  2. 在 " 存储规则 " 页面上,选择要为其创建子规则的规则。 单击 + 创建子规则
  3. 在 " 创建子规则 " 页面上,填写字段。
  4. 要创建复制子规则,请单击 创建
    提示: 或者,您可以使用 DEFINE SUBRULE 命令定义子规则。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DEFINE SUBRULE (定义存储规则的异常)

结果

该复制子规则随即创建。 如果父存储规则处于活动状态,那么该子规则与父规则会按同一调度运行。 如果父规则不活动,那么子规则也不活动。

下一步操作

  • 要修改复制子规则,请使用 UPDATE SUBRULE 命令。
  • 要删除复制子规则,请使用 DELETE SUBRULE 命令。
  • 要查询复制子规则,请使用 QUERY SUBRULE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