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TE RETRULE(删除保留规则)
使用此命令可删除保留规则。 如果由保留规则创建的保留集在系统上存在,那么您无法删除保留规则。
提示: 如果无法删除保留规则,那么可以改为通过发出 UPDATE RETRULE 命令并将 ACTIVE 参数设置为 "否" 来将其取消激活。 当 ACTIVE 设置为 "否" 时, IBM
Storage Protect 服务器不再根据该保留规则创建保留集。
特权类
要发出此命令,必须具有系统特权或不受限制策略特权。
语法
参数
- retrule_name (必需)
- 指定要删除的保留规则的名称。 该名称的最大长度为 64 个字符。
示例:删除保留规则
删除名为 RULE1 的保留规则。delete retrule rule1相关命令
| 命令 | 描述 |
|---|---|
| 定义规则 | 定义保留时间规则。 |
| 更新规则 | 更改保留时间规则的属性。 |
| 重命名 | 将保留时间规则重命名。 |
| 查询 RETRULE | 显示有关保留时间规则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