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意事项
本节讨论使用注意事项。
请留心以下内容:
- 在消息标识号(或标识符)和消息文本之间必须存在一个空白字符。
- 符号标识符必须以一个字母字符开头,并且只能包含字母、数字和下划线。
- 符号标识符的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
- 符号标识符的最大长度是 64 个字节。
- 在一个单独的消息集内,消息标识号必须以升序分配,但不必连续。 0(零)不是有效的消息标识号。
- 分配消息标识号时,必须把介乎消息标识号之间的符号标识符也视为是有编号的。 例如,如果您像先前的示例
1,2,OUTMSG和3一样对行进行了编号,那么程序将包含错误,因为 mkcatdefs 命令还会将数字分配给符号标识,并且会将数字 3 分配给OUTMSG符号标识。注: 符号标识是特定于消息设施的。 消息源文件的可移植性可能受到使用符号标识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