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VECTOR 命令)

VECTOR 将向量名称与一组现有变量相关联,或者定义新变量的向量。 向量是可以使用索引引用的一组变量。 向量可以引用字符串或数字变量,变量可以是永久变量或临时变量。

对于引用列表中的每个变量, VECTOR 都会生成一个元素。 通过将括号中的下标添加到向量名称的末尾来构成元素名称。 例如,如果向量 AGES 有三个元素,那么元素名称为 AGES (1)AGES (2)AGES (3)。 虽然 VECTOR 命令在变换语言中有其他用途,但它最常用于 LOOP 结构,因为 LOOP 上的索引变量可用于引用连续向量元素。

选项

文件结构。 VECTOR 可与 END CASE 命令配合使用以重构数据文件。 您可以从多个案例构建单个案例,或者相反,可以从单个案例构建多个案例 (请参阅 END CASE 命令的示例)

短格式向量。 VECTOR 可用于创建新变量以及同时引用这些变量的向量的列表。 在 DATA LIST 命令 (请参阅 VECTOR: 短格式) 上定义一组变量之前,可以使用短格式的 VECTOR 来建立这些变量的字典顺序。

基本规范

  • 基本规范为 VECTOR,向量名称,必需等号以及向量引用的变量列表。 必须使用 TO 关键字来指定变量列表,并根据文件顺序定义变量列表。
  • 对于 VECTOR的短格式,基本规范为 VECTOR,这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前缀,在括号中是要创建的变量数。

语法规则

  • 通过使用斜杠来分隔每组规范,可以在同一命令上创建多个向量。
  • 必须已定义 VECTOR 上指定的变量,除非使用 VECTOR 的短格式来创建变量 (请参阅 VECTOR: Short Form)
  • 必须使用 TO 约定来指定变量列表。 因此,指定的变量必须是连续的,并且必须来自同一字典,永久或临时。
  • 单个向量必须包含所有数字变量或所有字符串变量。 字符串变量的长度必须相同。
  • 标量 (在 NUMERIC上命名的变量) ,函数和向量都可以具有相同的名称,例如 MINI。 可通过名称后面缺少左括号来识别标量。 如果向量具有与函数相同的名称 (或函数的缩写) ,那么向量名称优先 (请参阅 VECTOR: Short Form中有关名称冲突的示例)
  • 必须始终使用括号中的下标来指定向量元素名称。

操作

  • VECTOR 一旦在命令序列中迂到就会生效,这与大多数变换不同,这些变换直到读取数据后才会生效。 因此,应特别注意它在命令中的位置。 请参阅主题 命令顺序 以获取更多信息。
  • VECTOR 仅在遵循它的第一个过程之前生效。 必须重新声明向量才能复用。

限制

  • 向量元素是 表达式 ,可以在变换命令中使用表达式的任何位置使用。 它也可以是 COMPUTEIF 命令中的分配的 目标 。 不能在需要变量名的其他变换命令中使用。 具体而言,在 RECODECOUNTXSAVEDO REPEAT或其他需要变量名但不需要表达式的变换命令中,不能使用向量元素代替变量名。
  • 不能在过程命令中使用向量 (例如,统计过程或图表过程)。
  • 除了在 VECTOR 命令本身之外,不能在任何地方使用向量名称 (用于整个向量而不是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