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名称
以下规则适用于变量名称:
- 每个变量名称必须是唯一的;不允许重复。
- 变量名称最多可包含 64 个字节,并且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字符 @、# 或 $ 之一。后续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非标点字符和句点 (.) 的任意组合。在代码页模式中,64 个字节在单字节语言(例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希伯来语、俄语、希腊语、阿拉伯语和泰语)中通常意味着 64 个字符,在双字节语言(例如日语、中文和韩语)中则为 32 个字符。许多在代码页模式中只占一个字节的字符串在 Unicode 方式下则会占到两个或更多字节。例如,在代码页格式中,é 占一个字节,而在 Unicode 格式中,它占两个字节;因此,résumé 在代码页文件中占 6 个字节,而在 Unicode 方式下占 8 个字节。注: 字母包括书写日常文字所用的任何非标点字符,这些文字要属于平台字符集所支持的语言。
- 变量名称不能包含空格。
- 变量名称第一个位置中的 # 字符将变量定义为临时变量。只能使用命令语法创建临时变量。不能在创建新变量的对话框中将变量的第一个字符指定为 #。
- 第一个位置中的 $ 符号表示变量为系统变量。$ 符号不能作为用户定义的变量的第一个字符。
- 可在变量名称中使用句点、下划线和字符 $、# 以及 @。例如,A._$@#1 是一个有效的变量名称。
- 变量名称不能以句点开头或结尾。以句点开头的名称无效;以句点结尾的名称可能被解释为命令结束符。不能在创建新变量的对话框中创建以句点开头或结尾的变量。
- 应避免使用下划线结束变量名称,因为这样的名称可能与命令和过程自动创建的变量名称冲突。
- 不能将保留关键字用作变量名称。保留关键字有:ALL、AND、BY、EQ、GE、GT、LE、LT、NE、NOT、OR、TO 和 WITH。
- 可以用任意混合的大小写字符来定义变量名称,大小写将为显示目的而保留。
- 当长变量名称需要在输出中换行为多行时,会在下划线、句点和内容从小写变为大写的位置进行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