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变量的准则
变量在运行时存储值,您可使用变量名称来引用变量。 在 IBM RPA 中,变量属于强类型。 例如,不能将类型为 Text 的变量分配给类型为 Data Table的变量。
使赋值命令始终靠近变量使用位置
通过使用 Set Variable (setVar) 或 Set Variables (setVars) 命令,将值分配给将在其中使用这些变量的脚本中的行附近的变量。 请避免向将仅在稍后代码中使用的变量赋值。
务必明确指出是用作输入变量还是输出变量
避免将一个变量同时用作脚本的输入和输出变量。 变量应该只有一个用途。
使用名称来标注常量
IBM RPA 不支持常量定义。 常量是其值在运行时无法更改的变量。
在脚本中使用名称约定将变量标注为常量。
优秀示例:

避免对含义隐含或混淆的值进行硬编码
要对含义隐含或混淆的值进行硬编码,需要注释来对其进行说明。 避免对值进行硬编码。 请改为使用常量。
不良示例:

优秀示例:

使变量的用途保持唯一
避免将变量用于不同用途。 将变量用于通用需求可能会产生副作用,并增加代码维护或支持的难度。
始终从脚本中除去未使用的变量
应从脚本中除去任何未引用的变量。 保留这些变量除了向脚本添加冗余代码行外,没有其他任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