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TYPE 参数

FILETYPE 参数指定数据库文件描述是描述数据记录还是源记录。

此外, FILETYPE 参数指定要创建的数据库文件的每个成员是包含数据记录还是源记录 (语句)。 例如,该文件可以包含 RPG 程序的 RPG 源语句或另一个设备或数据库文件的数据描述源 (DDS) 语句。

注: 如果您正在创建源类型 物理 数据库文件,并且未提供文件的字段级别描述 (通过数据描述规范 (DDS)) ,那么可以使用 Create Physical File (CRTPF) 命令或 Create Source Physical File (CRTSRCPF) 命令。 但是, CRTSRCPF 命令通常更方便和高效,因为它被设计用来创建源物理文件。 如果在创建源类型数据库文件时提供了 DDS ,那么应使用 CRTPF 命令或 Create Logical File (CRTLF) 命令,这两个命令都具有用于指定源输入的 SRCFILE 和 SRCMBR 参数。

源文件中的记录必须至少有三个字段: 前两个字段是源序号字段和日期字段; 第三个字段包含源语句。 当创建未提供 DDS 的源文件时,IBM i 操作系统会自动提供这三个字段;可在 DDS 中定义其他源字段。 序号字段的长度必须是六个带小数点后两位的分区数字。 日期字段的长度必须是 6 个不带小数位的分区数字。

在下列情况下,源序号和日期字段将添加到源记录中:

  • 将记录读入系统。
  • 记录由源条目实用程序 (这是许可 WebSphere® Development Studio 程序的一部分) 创建。

从设备读取内联数据文件 (指定为标准源文件格式) 时,将添加这些字段。 假脱机阅读器在源序号字段中放置序号,并设置零日期字段。

如果从设备读取的记录中已存在这些字段,那么不会更改这些字段。 如果数据库文件中的记录采用源格式,并且正在读取为数据格式的内联数据文件,那么将除去源序号和日期字段。

允许的值

* 数据
创建的文件包含或描述数据记录。
*SRC
创建的文件包含或描述源记录。 如果文件是键控的,那么必须将 6 数字源序号字段用作键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