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时间(SAVACTWAIT)参数

SAVACTWAIT 参数指定继续保存操作前等待正在使用的对象或具有暂挂更改的事务达到落实边界的时间量。

可以在 SAVACTWAIT 参数中指定三种等待时间元素。

对象锁定

缺省值为 120 秒。 可以指定等待对象变为可用的时间量。 可以为对象锁定指定从 0 到 99999 之间的任何秒数,或指定 *NOMAX 以便让“活动时保存”操作无限期等待。 如果在启动保存操作前结束应用程序,请指定 0 秒。 如果不结束应用程序,那么为应用程序指定一个足够大的值,以使对象可用。

如果在检查点处理期间对象不可用,那么“活动时保存”操作将等待指定的最大秒数,以便对象变得可用。 在等待对象时,保存操作不会做其他任何事情。 保存操作可能需要等待几个对象。 “活动时保存”操作等待的总时间可能比指定的值要长很多。 如果一个对象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变得可用,将不保存该对象,但保存操作会继续执行。

暂挂记录更改

缺省值为 *LOCKWAIT。 可以为具有暂挂记录更改的事务指定从 0 到 99999 之间的任何秒数。 使用 *NOCMTBDY 来保存对象,而无需等待落实边界。 如果使用 *NOMAX,那么“活动时保存”操作将无限期等待。 如果指定 0,那么正在保存的所有对象必须处于落实边界。

“活动时保存”操作分配一组正在同步的对象后,可能会等待指定秒数,以便与这些对象使用相同日志的所有作业到达落实边界。 如果这些作业在指定的时间内未达到落实边界,那么保存操作将结束。 如果指定的值大于 30,那么系统在等待 30 秒后,会将 CPI8365 消息发送到“活动时保存”操作所等待的各个作业的 QSYSOPR 消息队列。

其他暂挂更改

缺省值为 *LOCKWAIT。 可以指定等待具有数据定义语言(DDL)对象更改的事务的时间量,或指定等待没有选项允许正常保存过程的情况下添加任何 API 落实资源的时间量。 如果使用 *NOMAX,那么没有最大等待时间。 可以指定 0 至 99999 之间的任何秒数。 如果指定 0,并且只为“对象”(OBJ)参数指定一个名称,且 *FILE 是为“对象类型”(OBJTYPE)参数指定的唯一值,那么系统将保存对象,并不要求上述的事务类型到达落实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