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E PACKAGE 语句 (PL/SQL)
CREATE PACKAGE 语句创建程序包规范,后者定义程序包的接口。
语法
描述
- package-name
- 指定程序包的标识。
- 声明
- 指定公用项的标识。 可以使用语法
package-name.item-name从包外部访问公共项。 可以存在零个或零个以上的公用项。 公用项声明必须在过程声明或函数声明之前。 声明 可以是下列任何一项:- 集合声明
- EXCEPTION 声明
- 记录声明
- REF CURSOR 和游标变量声明
- 集合、记录或 REF CURSOR 类型变量的 TYPE 定义
- SUBTYPE 定义
- 变量声明
- procedure-name
- 指定公用过程的标识。 可以通过语法
package-name.procedure-name()从程序包外部调用公用过程。 - 过程参数
- 指定过程的形参的标识。
- function-name
- 指定公用函数的标识。 可以通过语法
package-name.function-name()从程序包外部调用公用函数。 - function-parameter
- 指定函数的形参的标识。 可以使用缺省值对输入(IN 方式)参数进行初始化。
- 返回类型
- 指定函数所返回的值的数据类型。
注释
可以采用已模糊化的格式来提交 CREATE PACKAGE 语句。 在已模糊化的语句中,只有程序包名可读。 按照下面这样一种方式对该语句的其余内容进行编码:这些内容不可读,但是可由数据库服务器解码。 可以通过调用 DBMS_DDL.WRAP 函数来生成模糊化的语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