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用于捕获流程中步骤间传递的业务数据。
变量是业务流程定义 (BPD) 或服务的局部变量。
不能从其他业务流程定义或服务引用变量。
变量包含业务数据的值或引用。
要传播业务数据的值和引用,必须正确声明变量并将其传递给链接的流程、服务和消息事件。
注: 使用“活动向导”来创建服务以实施活动时,可以从主 BPD 拾取变量以用作输入和输出。执行操作时,“活动向导”自动声明所生成服务的变量,并完成活动的数据映射。您可以使用“活动向导”来创建“人员”、“规则”和“常规系统”服务。
传递变量的一般过程为:
- 在 BPD 级别声明变量。
- 对于每个链接的流程和服务,声明用于接收主 BPD 的变量值的变量和业务对象。
- 将这些变量作为输入传递给需要它们来进行实现的链接流程和服务。
- 如果要使主 BPD 了解在链接流程或服务中对这些变量所做的更改,将这些变量从链接流程和服务作为输出传递回主 BPD。
另外一种形式的传播是在创建或编辑业务对象时将变量类型定义为共享对象;即选中
共享对象复选框。
指定为共享对象的变量的值永久保存在数据存储器中。
在每个流程、服务或消息事件边界上,将从数据存储器刷新具有相同的共享对象键的局部变量。
请参阅
共享业务对象以了解与共享对象有关的信息。
在从某个流程向链接流程传递变量时,变量类型应是兼容的。
例如,只有在链接流程中包含声明为输入变量的字符串变量时,流程中的字符串变量才能传递给该链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