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句顺序和执行顺序
在语句顺序表中,竖行描述了可以穿插的语句,而横行则描述了不能穿插的语句。
程序、函数、子程序、模块、 子模块 或 BLOCK DATA 语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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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 语句 | ||
| IMPORT 语句 | ||
| FORMAT 和 ENTRY 语句 | IMPLICIT NONE | |
| PARAMETER IMPLICIT 语句 | IMPLICIT 语句 | |
| PARAMETER 和 DATA 语句 | 派生类型定义、接口块、类型声明语句、枚举定义、过程声明、规范语句和语句函数语句 | |
| DATA 语句 | 可执行构造 | |
| CONTAINS 语句 | ||
| 内部子程序或模块子程序 | ||
| END 语句 | ||
请参阅 程序单元和过程 或 语句和属性 ,以获取有关语句顺序的规则和限制的更多详细信息。
正常的执行顺序是以任何顺序处理对规范函数的引用,然后按照它们在作用域限定单元中出现的顺序处理可执行语句。
控制权转移是对正常执行顺序的更改。 可以用来控制执行顺序的一些语句如下:
如果您引用一个由子程序定义的过程,程序的执行将继续,并采用在定义该过程的子程序的作用域限定单元中引用的任何规范函数。 程序将继续执行定义过程的 ENTRY, FUNCTION 或 SUBROUTINE 语句之后的第一个可执行语句。 从子程序返回时,程序的执行将从引用该过程的点继续执行,或者继续执行到由替代返回说明符引用的语句。
在本文档中,特定控制传输中事件序列的任何描述都假定没有任何事件 (例如,错误或 STOP 语句的执行) 会更改该正常序列。
子模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