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模块过程 (Fortran 2008)

单独的模块过程是由单独的模块子程序定义的模块过程,或者是由初始语句包含 MODULE 前缀说明符的函数或子例程子程序定义的模块过程。 单独的模块过程定义模块过程接口主体。

  • 单独的模块过程必须由包含程序单元、祖代模块或祖代子模块中的模块过程接口主体预先声明。
  • 不能多次定义单独的模块过程。
  • 单独的模块过程必须具有相同的特征和哑参数名称作为其相应的模块过程接口主体。
  • 如果为单独的模块过程指定绑定标签,那么绑定标签必须与相应模块过程接口主体中指定的绑定标签相同。
  • 当且仅当还为相应的模块过程接口主体指定了 RECURSIVE 前缀说明符时,必须为单独的模块过程指定该前缀说明符。
  • 当单独的模块过程是函数时,下列规则适用于结果变量:
    • 如果它由单独的模块子程序定义,那么结果变量名称由相应模块过程接口主体中的 FUNCTION 语句确定。
    • 如果它由具有 MODULE 前缀说明符的函数子程序定义,那么结果变量名称由子程序的 FUNCTION 语句确定。

有关如何将 MODULE 前缀说明符用于函数或子例程子程序,请参阅 FUNCTION子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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