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

用途

属性指定名称代表外部过程、虚拟过程或块数据程序单元。 EXTERNAL 属性指定名称代表外部过程、虚拟过程或块数据程序单元。 带有 EXTERNAL 属性的过程名可用作实际参数。

语法

阅读语法图跳过可视化语法图EXTERNAL  :: 名称列表
NAME
是外部程序、虚拟程序或 BLOCK DATA 程序单元

规则

如果外部过程名称或虚拟参数名称被用作实际参数,则必须在作用域单元中声明其 EXTERNAL 属性或接口块中声明,但不得同时出现在两者中。

如果在作用域单元中指定了固有过程名称的 EXTERNAL 属性,则该名称将成为用户定义的外部过程的名称。 因此,您无法从该作用域限定单元调用该内部过程。

您可以指定一个名称,使 EXTERNAL 属性在一个作用域单元中只出现一次。

声明中的名称不得在过程声明语句中指定,也不得在作用域单元中的接口块中作为特定过程名称。 EXTERNAL 声明中的名称不得在过程声明语句中指定,也不得在作用域单元中的接口块中作为特定过程名称指定。

表 1. 与 EXTERNAL 属性兼容的属性
连续的  1  PRIVATE
OPTIONAL PUBLIC
注意:
  • 1 Fortran 2008

示例

      PROGRAM MAIN
        EXTERNAL AAA
        CALL SUB(AAA)         ! Procedure AAA is passed to SUB
      END

      SUBROUTINE SUB(ARG)
        CALL ARG()            ! This results in a call to AAA
      END SUBROU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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