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
用途
属性指定名称代表外部过程、虚拟过程或块数据程序单元。 EXTERNAL 属性指定名称代表外部过程、虚拟过程或块数据程序单元。 带有 EXTERNAL 属性的过程名可用作实际参数。
语法
规则
如果外部过程名称或虚拟参数名称被用作实际参数,则必须在作用域单元中声明其 EXTERNAL 属性或接口块中声明,但不得同时出现在两者中。
如果在作用域单元中指定了固有过程名称的 EXTERNAL 属性,则该名称将成为用户定义的外部过程的名称。 因此,您无法从该作用域限定单元调用该内部过程。
您可以指定一个名称,使 EXTERNAL 属性在一个作用域单元中只出现一次。
声明中的名称不得在过程声明语句中指定,也不得在作用域单元中的接口块中作为特定过程名称。 EXTERNAL 声明中的名称不得在过程声明语句中指定,也不得在作用域单元中的接口块中作为特定过程名称指定。
示例
PROGRAM MAIN
EXTERNAL AAA
CALL SUB(AAA) ! Procedure AAA is passed to SUB
END
SUBROUTINE SUB(ARG)
CALL ARG() ! This results in a call to AAA
END SUBROUT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