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对象 自动对象是在子程序 或 BLOCK construct中动态分配的局部数据对象 它可以具有非常量字符长度和/或非常量数组绑定。 自动对象不是哑参数。 自动对象始终具有受控自动存储器类。 不能在下列任何语句中指定自动对象: COMMON DATA EQUIVALENCE NAMELIST 此外,自动对象不能具有 AUTOMATIC, PARAMETER, SAVE或 STATIC 属性。 您无法在类型声明语句中使用常量表达式来初始化或定义自动对象,但自动对象可以具有缺省初始化。 自动对象不能出现在主程序、模块、 或子模块 的规格说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