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标签(L)
您可以为描述性变量标签分配最多可达 256 个的字符(在双字节语言中则为 128 个字符)。变量标签可以包含空格和变量名称中所不允许的保留字符。
指定变量标签
父主题:
变量视图
相关信息
:
指定变量标签
显示或定义变量属性
变量名称
变量测量级别
变量类型
输入格式与显示格式
值标签(B)
缺失值
列宽
变量对齐
将变量定义属性应用于多个变量
VARIABLE LAB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