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MVS 自动重新启动管理

您可以利用 MVS 自动重新启动管理,实现综合系统范围的集成自动重新启动机制。

要使用 MVS 自动重启管理器功能,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在运行 CICS® 工作负载的 MVS 映像上实施自动重启管理。
  2. 确保用于重新启动 CICS 区域的 CICS 启动 JCL 适合 MVS 自动重新启动管理。
  3. 指定相应的 CICS START 选项。
  4. 指定适当的 MVS 工作量政策。
为 CICS 实施 MVS 自动重启管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确保可用于自动重启的 MVS 映像能够访问工作负载所需的数据库、日志和程序库。
  • 标识要对其使用自动重新启动管理的那些 CICS 区域。
  • 为候选 CICS 区域定义重新启动进程。
  • 为候选 CICS 区域定义 ARM 策略。 允许 RESTART_ORDER LEVEL 缺省为 2。 在 Db2® 和 DBCTL 之后, CICS 区域通常处于 ARM 重新启动顺序中的级别 2。

有关 MVS 自动重启管理的信息,请参阅自动重启管理z/OS MVS 设置 Syspl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