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演示文稿

使用保存命令可将正在编辑的演示文稿另存为草稿。使用复制可将草稿(或已发布的版本)另存为新名称的草稿,并在单独的窗口中将其打开。

关于此任务

草稿演示文稿可由其所有者访问,也可由所有者已将其作为“编辑者”与其共享该演示文稿的人员访问。
注: 为使“读者”能够查看或下载演示文稿,草稿必须发布为版本。
注: 请注意,如果使用 IBM Content Navigator,那么复制功能不可用。

过程

  1. 单击文件 > 保存。该文件会另存为草稿。
    要点: 编辑演示文稿时,系统会自动定时将该演示文稿保存为草稿。但您可以使用保存命令随时进行保存。
  2. 如果要将演示文稿另存为具有不同名称的草稿,请单击 文件 > 复制。 输入新文件名,然后单击确定
    复制文件
    新演示文稿在单独的窗口中打开,并保存在我的文件中。
    注: 如果使用复制命令来保存 .ppt.odp 文件,那么创建的文件仍保持其原始格式。但是,如果使用复制命令来保存 .pptx 文件,创建的文件为 .ppt 格式。
    注: 对于 IBM Content Navigator 用户,复制命令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