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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别名对象(例如模块、表或另一个别名)的备用名称。它可以用来在对象可以被直接引用时引用该对象

并不是所有上下文中都可以使用别名;例如,在检查约束的检查条件中不能使用别名。别名不能引用已声明临时表,但可以引用已创建临时表

与其他对象相同,您可以创建和删除别名以及使其与注释相关联。只要不存在循环引用,别名就可以通过称为链接的过程来引用其他别名。您无需具有任何特权即可使用别名。但是,访问别名所引用的对象要求具有与该对象相关联的权限。

如果将别名定义为公用别名,那么可以通过它的未限定名称对其进行引用,而不受当前缺省模式名影响。另外,还可以使用限定符 SYSPUBLIC 来引用该别名。

同义词是对“别名”的另一种称呼。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数据库对象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