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记录键子句
ALTERNATE RECORD KEY 子句 (格式 2) 指定记录中的数据项,该数据项提供索引文件中数据的备用路径。
- data-name-3
- ALTERNATE RECORD KEY 数据项。
必须在与文件关联的记录描述条目中描述 data-name-3 。 该键可以具有以下任何数据类别:
- 字母数字
- 数值
- 数字-已编辑 (使用 DISPLAY 或N国际)
- 字母数字-已编辑
- 字母
- 外部浮点 (使用 DISPLAY 或N国际)
- 内部浮点
- DBCS
- 本国
- 国家编辑
无论密钥数据项的类别如何,都将该密钥视为字母数字项。 当键用于查找记录或设置与文件关联的文件位置指示符时,键的整理顺序由项的二进制值顺序确定。
data-name-3 不能是窗口日期字段。
data-name-3 不得引用包含变量出现数据项的组项。 可以对 data-name-3 进行限定。
data-name-3 不得引用以下数据项:- 变长数据项。
- 一个项,其最左边的字节位置对应于主记录键或另一个备用记录键的最左边的字节位置。 如果使用 SOURCE 短语指定了任一键,那么此限制不适用。
如果已建立索引的文件包含变长记录,那么 data-name-3 无需包含在为该文件指定的最小记录大小内。 即, data-name-3 可以超过最小记录大小,但建议不要这样做。
如果已建立索引的文件包含变长记录,那么 data-name-3 无需包含在为该文件指定的最小记录大小内。 即, data-name-3 可以超过最小记录大小,但建议不要这样做。
如果索引文件包含变长记录,那么 data-name-3 应包含在记录的前 x 字节内,其中 x 等于为该文件指定的最小记录大小。 data-name-3 可以超过最小记录大小,但建议不要这样做。 更多信息,请参阅记录子句。
data-name-3 的数据描述及其在记录中的相对位置必须与定义文件时使用的数据描述相同。 文件的备用记录键数也必须与创建文件时使用的记录键数相同。
data-name-3 的最左边字符位置不得与主记录键或其他备用记录键的最左边字符位置相同。
- record-key-name-2
record-key-name-2 具有 data-name-11的类和类别。
限制: 仅 STL 文件系统支持 record-key-name 。
- data-name-11
- 必须在与文件关联的记录描述条目中描述 data-name-11 。 该键可以具有以下任何数据类别:
- 字母数字
- 数值
- 数字-已编辑 (使用 DISPLAY 或N国际)
- 字母数字-已编辑
- 字母
- 外部浮点 (使用 DISPLAY 或N国际)
- 内部浮点
- DBCS
- 本国
- 国家编辑
无论密钥数据项的类别如何,都将该密钥视为字母数字项。 当键用于查找记录或设置与文件关联的文件位置指示符时,键的整理顺序由项的二进制值顺序确定。
出现的所有 data-name-11 都必须属于同一类别。
data-name-11 不能是窗口日期字段。
data-name-11 不得引用变长数据项。 可以对 data-name-11 进行限定。
如果索引文件包含变长记录,那么 data-name-11 必须包含在记录的前 x 字节内,其中 x 等于为该文件指定的最小记录大小。 更多信息,请参阅记录子句。
如果未指定 DUPLICATES 短语,那么备用记录键数据项中包含的值在文件中的记录之间必须唯一。
如果指定了 DUPLICATES 短语,那么可以在文件中的任何记录中复制备用记录 KEY 数据项中包含的值。 在顺序访问中,具有重复键的记录将按它们在文件中的放置顺序进行检索。 在随机访问中,只能检索在具有重复键的一系列记录中写入的第一条记录。
对于使用 EXTERNAL 子句定义的文件,运行单元中与该文件关联的所有文件描述条目都必须具有 data-name-3 的数据描述条目,这些条目指定记录中相同的相对位置和相同的长度。 文件描述条目必须指定相同数目的备用记录键和相同的 DUPLICATES 短语。
如果 SELECT 子句中的 file-name-1 引用的文件连接器是外部文件连接器,那么运行单元中引用此文件连接器的所有文件控制条目必须具有相同的 data-name-3 和每个 data-name-11 的数据描述条目以及它们在关联记录中的相对位置,相同的备用记录键数和相同的 DUPLICATES 短语。 有关外部文件连接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EXTERNAL子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