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 5
格式 5 描述常量名称。 常量名只能描述为 level-01 条目。
CONSTANT 子句用于将常量名称与字面值相关联。 然后,可以使用常量名称来代替文字。 只能为基本常量名称的 level-01 条目指定 CONSTANT 子句。 CONSTANT 子句也可以定义为先前定义的另一个常量名称。
在使用常量名称之前,需要在 CONSTANT 子句中定义该常量名称。 它可以在 DATA DIVISION 和 PROCEDURE DIVISION 中使用,其中允许文字或整数,但在编译器定向语句 (例如 COPY 语句和 TITLE 语句) 中除外。
constant-name-1 可用于格式指定 constant-name-1的类和类别的文字的任何位置。 constant-name-1 的类和类别与 literal-1 的类和类别相同,如果指定了 LENGTH OF 短语,那么为整数。 如果 constant-name-1 是整数,那么还可以使用它来指定图片字符串中的重复。
Literal-1 不能是象征常量。
如果指定了 LENGTH OF 短语,那么 constant-name-1 的值按 LENGTH 固有函数的规定确定,但当 data-name-2 是使用 OCCURS DEPENDING ON 子句描述的可变长度数据项时,则使用该数据项的最大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