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关联数组变量
创建关联数组数据类型后,为了能够临时存储或传递关联数组数据类型值,应该声明关联数组变量。局部变量通过使用 DECLARE 语句声明。全局变量通过使用 CREATE VARIABLE 语句创建。
开始之前
- 读取:关联数组数据类型
- 读取:对关联数组数据类型的限制
- 读取:创建关联数组数据类型
- 对于全局变量,需要特权才能执行 CREATE VARIABLE 语句。对于局部变量,不需要任何特权就可执行 DECLARE 语句
关于此任务
过程
示例
考虑定义为如下所示的关联数组数据类型:
CREATE TYPE Representative_Location AS VARCHAR(20) ARRAY[VARCHAR(30)];要声明此数据类型的变量,应按如下所示使用 DECLARE 语句:DECLARE RepsByCity Representative_Location;此数组最多可包含关联数组元素值的最大数目,这些值存储为 VARCHAR(20) 数据类型值,它们按唯一变量字符数据类型值确定下标。变量名称指示一组销售代表名称按他们所代表的城市名称确定下标。在此数组中,一个销售代表只能代表一个城市(城市为数组下标值)。
示例 2:考虑关联数组数据类型,此数据类型定义为存储为元素值,即首都名称(下标为省份名称):
CREATE TYPE capitalsArray AS VARCHAR(12) ARRAY[VARCHAR(16)];要创建此数据类型的变量,应按如下所示使用 CREATE VARIABLE 语句:CREATE VARIABLE capitals capitalsArray;此数组最多可包含关联数组元素值的最大数目,这些值存储为
VARCHAR(20) 数据类型值,它们按唯一变量字符数据类型值确定下标。变量名称指示一组销售代表名称按他们所代表的城市名称确定下标。在此数组中,一个销售代表只能代表一个城市(城市为数组下标值)。下一步做什么
如果 DECLARE 语句或 CREATE VARIABLE 语句成功执行,那么表示已成功定义并且可引用数组数据类型。要验证是否已创建关联数组变量,可将值指定给该数组并尝试引用数组中的值。
如果 DECLARE 语句或 CREATE VARIABLE 语句未能成功执行,请验证 DECLARE 语句的 SQL 语言语法并再次执行该语句。请参阅 DECLARE 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