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行类型的局部变量
创建行数据类型后,可声明行类型的变量。
只能在 SQL PL 上下文(包括支持执行 DECLARE 语句的 SQL 过程和函数)中声明行数据类型变量。
必须遵循下列步骤来声明局部行变量:
- 创建 DECLARE 语句:
- 指定变量的名称。
- 指定将定义该变量的行数据类型。必须已在数据库中定义指定的行数据类型。
DECLARE r1 empRow; - 在受支持上下文中执行 DECLARE 语句。
如果 DECLARE 语句成功执行,那么会创建行变量。
创建行变量时,该行中的每个字段会初始化为 NULL 值。
可对行变量指定值、对其进行引用或作为参数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