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特权

要处理分析模型及其元数据,您必须具有所需的特权。与现有的数据库特权类似,特权可以授予或撤销。另外,分析模型具有所有者。

授予或撤销模型特权时,将会针对所有模型组件授予或撤销该特权。执行模型的存储过程时,该过程将会检查模型组件的特权以及用户权限。

特权分为两类:管理员特权和对象特权。管理员特权不与特定模型绑定;对象特权与特定模型绑定。

注:
  • CREATE 特权自动授予给每个获准处理分析存储过程的用户。
  • 要授予针对模型的 SELECT 特权或 CONTROL 特权,请使用 GRANT_MODEL 存储过程。
  • 要撤销针对模型的 SELECT 特权或 CONTROL 特权,请使用 REVOKE_MODEL 存储过程。

下表显示分析模型所需的特权:

表 1. 分析模型的特权
特权 类型 描述
CREATE 管理员 用于创建分析模型
SELECT 对象 用于显示模型及其属性
对象 用于读取模型的表和视图
CONTROL

CONTROL 特权含括 SELECT 特权。

对象 用于删除模型
对象 用于更改模型的属性
对象 用于更改模型的内容
限制:
  1. 模型所有者的名称存储在元数据表中。因此,模型所有者名称与模型表所有者名称必须完全相同。
  2. 请勿手动更改模型组件(例如,表和视图)的特权,而只应通过元数据管理存储过程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