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特权
要处理分析模型及其元数据,您必须具有所需的特权。与现有的数据库特权类似,特权可以授予或撤销。另外,分析模型具有所有者。
授予或撤销模型特权时,将会针对所有模型组件授予或撤销该特权。执行模型的存储过程时,该过程将会检查模型组件的特权以及用户权限。
特权分为两类:管理员特权和对象特权。管理员特权不与特定模型绑定;对象特权与特定模型绑定。
注:
- CREATE 特权自动授予给每个获准处理分析存储过程的用户。
- 要授予针对模型的 SELECT 特权或 CONTROL 特权,请使用 GRANT_MODEL 存储过程。
- 要撤销针对模型的 SELECT 特权或 CONTROL 特权,请使用 REVOKE_MODEL 存储过程。
下表显示分析模型所需的特权:
| 特权 | 类型 | 描述 |
|---|---|---|
| CREATE | 管理员 | 用于创建分析模型 |
| SELECT | 对象 | 用于显示模型及其属性 |
| 对象 | 用于读取模型的表和视图 | |
| CONTROL CONTROL 特权含括 SELECT 特权。 |
对象 | 用于删除模型 |
| 对象 | 用于更改模型的属性 | |
| 对象 | 用于更改模型的内容 |
限制:
- 模型所有者的名称存储在元数据表中。因此,模型所有者名称与模型表所有者名称必须完全相同。
- 请勿手动更改模型组件(例如,表和视图)的特权,而只应通过元数据管理存储过程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