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AME 次指令 (SAVE 指令)
當變數複製到新資料檔時, RENAME 會變更變數的名稱。
RENAME上的規格是舊變數名稱的清單,後面接著等號及新變數名稱的清單。 必須在兩個清單上指定相同的變數數目。 關鍵字TO可以在第一個清單中使用,以參照作用中資料集的連續變數,也可以在第二個清單中使用,以產生新的變數名稱。 整個規格必須以括弧括住。- 或者,您可以個別指定每一個舊變數名稱,後面接著等號和新變數名稱。 容許多組變數規格。 每一組規格的括弧是選用的。
RENAME不會影響作用中資料集。 不過,如果RENAME在DROP或KEEP之前,變數必須以它們在DROP或KEEP上的新名稱來參照。- 不需要根據作用中資料集的順序來指定舊變數名稱。
- 在一個作業中進行名稱變更。 因此,可以在兩個變數之間交換變數名稱。
- 容許多個
RENAME次指令。
範例
SAVE OUTFILE='/data/empl88.sav'
/RENAME AGE=AGE88 JOBCAT=JOBCAT88.
RENAME指定檔案 empl88.sav的兩個名稱變更: 變數 AGE 重新命名為 AGE88, 且變數 JOBCAT 會重新命名為 JOBCAT88。SAVE OUTFILE='/data/empl88.sav' /RENAME (AGE JOBCAT=AGE88 JOBCAT88).- 名稱變更與前一個範例中的變更相同: 年齡 重新命名為 AGE88, JOBCAT 重新命名為 JOBCAT88。 此方法需要括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