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數清單 (PLS 指令)

指令行變數清單會指定應變數、任何類別預測變數 (因素) ,以及任何尺度預測變數 (共變數)。 所有變數清單中都支援 ALLTO 關鍵字。

應變數

一或多個應變數的清單必須是 PLS 指令上的第一個規格。

  • 應變數可以是數值或字串。
  • 如果多次指定應變數,則只會接受變數的最後一個規格。

MLEVEL 關鍵字

依預設,應變數會允許使用資料字典中所記錄的測量層次。

  • 您可以在任何應變數名稱之後指定 MLEVEL 關鍵字,以置換其測量的字典層次。 指定 N (名義)、 O (序數) 或 S (尺度)。 請注意, PLS 程序不會區分序數與名義應變數; 它會將兩者視為類別。
  • 如果未指定 MLEVEL ,且資料字典中未記錄任何設定,則會將數值變數視為尺度,並將字串變數視為類別。
  • 字串應變數只能定義為序數或名義。
  • 在應變數清單中, MLEVEL 只會套用至緊接在它前面的變數。 例如, Age Income [S]Age TO Income [S] 只將測量尺度層次指派給 Income 。 關鍵字 ALL 後面接著測量層級規格,會將該測量層級套用至所有應變數。

參照關鍵字

REFERENCE 關鍵字指定要用作參數估計參照種類的應變數值。 REFERENCE 可以在任何應變數名稱之後指定,但只允許用於類別應變數。 對於尺度變數,會無聲自動忽略它。

  • 指定 FIRSTLAST或值。 如果您指定 FIRST,則會將最低值視為參照種類。 LAST (預設值) 會將應變數的最高值視為參照種類。
  • 如果您指定值,它必須存在於資料中,且與應變數的類型和格式一致。 必須以引號括住字串及格式化 (例如,日期或時間) 值。
  • 在應變數清單中, REFERENCE 只會套用至緊接在它前面的變數。 關鍵字 ALL 後面接著 REFERENCE 規格,會將該參照種類套用至所有類別應變數。

解釋變數

  • 至少必須指定一個預測值。
  • 種類預測值的名稱 (如果有的話) 必須在關鍵字 BY之前。 如果指定關鍵字 BY 時沒有任何因素,則會發出警告,並忽略 BY
  • 共變數的名稱 (如果有的話) 必須在關鍵字 WITH之前。 如果指定不含共變數的關鍵字 WITH ,則會發出警告,並忽略 WITH
  • 種類預測變數可以是數值或字串。
  • 共變數必須是數值。
  • 如果在類別預測變數清單或共變數清單中指定應變數,則會在清單中忽略該應變數。
  • 在類別預測值或共變數清單中指定的所有變數都必須是唯一的。 如果在清單中指定重複變數,則會忽略重複變數。
  • 如果在預測值清單中指定重複變數,則會發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