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觀 (FILE HANDLE 指令)

FILE HANDLE 會將唯一 檔案控點 指派給路徑及/或檔案,並提供檔案的作業系統規格。 可以在各種程序的任何後續 FILEOUTFILEMATRIXWRITE 次指令上指定已定義的檔案控點。

最小規格是指令名稱後接將用作控點的字串,後接指定檔案或目錄的 NAME 次指令,如下所示:

FILE HANDLE thisMonthFile /NAME='/sales/data/july.sav'.

指令語法的規則

  • 緊接在指令名稱之後指定的控點必須符合變數命名規則。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主題 變數名稱
  • 讀取記錄長度大於 8,192 的資料檔,需要 FILE HANDLE 。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主題 LRECL 次指令 (FILE HANDLE 指令)
  • 讀取 IBM VSAM 資料集、EBCDIC 資料檔案、二進位資料檔案及字元資料檔案 (未以 ASCII 換行區隔) 時需要 FILE HANDLE
  • 如果在 MODE 次指令上指定 360 ,則必須指定 RECFORM
  • 如果在 MODE 次指令上指定 IMAGE ,則必須指定 LRECL

作業

檔案控點僅在現行階段作業期間使用。 控點絕不會儲存為資料檔的一部分。 適用於檔案規格的一般引號慣例,不論是否有檔案控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