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值變數格式
- 依預設,如果未明確指定任何格式,則讀取原始資料的指令 (例如
DATA LIST和GET DATA) 會假設變數是具有F格式類型的數值。 預設寬度取決於資料是固定格式還是可用欄位格式。 如需固定資料及可用欄位資料的討論,請參閱 資料清單 。 - 由
COMPUTE、COUNT或其他建立數值變數的指令所建立的數值變數會獲指派格式類型F8.2(或 SET FORMAT中定義的預設數值格式)。 - 如果資料值超出其寬度規格,則仍會嘗試顯示部分值。 首先,小數會捨入,然後取出標點符號字元,然後嘗試科學記號表示法,如果仍然沒有足夠的空間,則會顯示省略符號 (...) ,指出值存在,但無法以指定的寬度顯示。
- 輸出格式不會影響儲存在檔案中的值。 數值一律以倍精準度儲存。附註: SPSS® Statistics 有時可以處理通常以單一十進位值呈現為多個十進位值 (最多 15 位小數) 的項目。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IBM SPSS Statistics 不會一致處理倍精準度浮點數。
- 對於所有數值格式,寬度上限為 40。
- 對於容許小數位數的數值格式,小數位數上限為 16。
- 對於預設數值 (F) 格式和科學記號表示法 (E) 格式,來自文字資料來源的輸入資料 (由
DATA LIST和GET DATA之類的指令讀取) 的十進位指示器必須符合 IBM® SPSS Statistics 語言環境十進位指示器 (句點或逗點)。 使用 SET DECIMAL 來設定十進位指示器。 使用 SHOW DECIMAL 來顯示現行十進位指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