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於 FORTRAN 的格式規格 (DATA LIST 指令)
下列規則適用於 FORTRAN 類格式:
- 資料可以是固定或自由欄位格式。
- 無法指定直欄位置。 變數的寬度由格式規格的寬度部分 (
w) 決定。 寬度必須以最寬值指定位元組數。 - 一個格式規格僅適用於一個變數。 格式指定在其套用變數之後的括弧中。 或者,變數清單後面可以接著一組括弧中包含的相等格式規格數目。 當連續變數的數目具有相同格式時,該數字可以用作格式之前的乘因子。 例如,
(3F5.2)會將格式F5.2指派給三個連續變數。 - 對於固定資料,指定的格式數目 (明確或由乘法因子隱含) 必須與變數數目相同。 否則,程式會發出錯誤訊息。 如果未指定任何格式,則所有變數都具有預設格式
F8.2。 - 對於可用欄位資料,沒有指定格式的變數會採用預設
F8.2格式。 不過,必須使用星號 (*) 來指出預設格式停止的位置。 否則,程式會嘗試將下一個指定的格式套用至每一個變數之前,如果指定的格式數目小於變數數目,則會發出錯誤訊息。 - 對於自由欄位資料,寬度及十進位規格不會用來讀取資料,但會指派為變數的列印及寫入格式。
- 對於固定資料,
Tn可以在格式之前使用,以指出變數從第 n欄開始,nX可以用來在讀取變數之前跳過 n 欄。 當指定Tn時,指定的變數不需要遵循資料中變數的順序。 - 對於可用欄位資料,會根據變數在
DATA LIST上的命名順序來尋找變數。DATA LIST上的變數順序必須對應於資料中的變數順序。 - 若要在固定格式資料的格式中包括小數位數,請指定總寬度後接小數點及小數位數。 例如,
(DOLLAR5)指定不含小數位數的五欄DOLLAR格式,而(DOLLAR5.2)指定五欄DOLLAR格式,其中兩個直欄是小數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