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觀 (VARIABLE ATTRIBUTE 指令)
VARIABLE ATTRIBUTE 可讓您定義自己的變數屬性,並將屬性值指派給作用中資料集的變數。 例如,您可以建立變數屬性,以識別意見調查問題的回應類型 (例如單一選擇、多重選擇、填寫空白) 或用於計算變數的公式。
- 使用者定義變數屬性與資料檔一起儲存在資料字典中。
VARIABLE ATTRIBUTE指令會立即生效,在不需要資料傳遞的情況下更新資料字典。- 您可以使用
DISPLAY ATTRIBUTES來顯示資料檔及變數屬性的清單。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主題 DISPLAY 。
基本規格
基本規格為:
VARIABLES次指令後接等號 (=) 及有效變數清單。ATTRIBUTE關鍵字後接等號 (=) 及一或多個遵循變數命名規則的屬性名稱,每個屬性名稱後接以括弧括住的帶引號屬性值。
或
DELETE關鍵字,後面接著等號 (=) 及已定義屬性名稱或屬性陣列的清單。
指令語法的規則
- 需要
VARIABLES次指令。 - 所有次指令及關鍵字 (
VARIABLES、ATTRIBUTE、DELETE) 必須後接等號 (=)。 - 每一個
ATTRIBUTE關鍵字後面必須接遵循變數命名規則的名稱,以及用括弧括住的單一加引號屬性值。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主題 變數名稱 。 - 以 @ 開頭的屬性名稱無法顯示在「資料編輯器」的「變數視圖」中,也無法由
DISPLAY DICTIONARY或DISPLAY ATTRIBUTES顯示。 它們只能與DISPLAY @ATTRIBUTES一起顯示。 - 以錢幣符號 ($) 開頭的屬性名稱保留供內部 IBM® SPSS® Statistics 使用。
- 即使值是數字,所有屬性值都必須以引號括住 (單引號或雙引號)。
- 屬性值最長可達 32,767 個位元組。
屬性陣列
如果您在屬性名稱結尾附加以方括弧括住的整數,則會將屬性解譯為屬性陣列。 例如,
VARIABLE ATTRIBUTE VARIABLES=Age
ATTRIBUTE=MyAttribute[99]('not quite 100').
將會建立 99 個屬性 --MyAttribute[01] 至 MyAttribute[99]-- 並將值指派給最後一個值「不超過 100」。
- 陣列下標 (以方括弧括住的值) 必須是大於 0 的整數。 (陣列下標編號以 1 開頭,而非 0。)
- 如果屬性陣列的根名稱與
VARIABLES次指令上指定的任何變數的現有屬性名稱相同,則屬性陣列會取代那些變數的現有屬性 (反之亦然)。 如果未指派任何值給陣列中的第一個元素 (下標 [1]) ,則會將原始屬性值用於該元素值。
使用 DELETE 關鍵字,下列規則適用於屬性陣列:
- 如果您指定
DELETE後接陣列根名稱,且沒有方括弧中的值,則會刪除陣列中的所有屬性。 - 如果您指定
DELETE,且陣列名稱後接方括弧中的整數值,則會刪除指定的陣列元素,並變更陣列中所有後續屬性的整數值 (依數值順序) ,以反映陣列元素的新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