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陣列及表格

陣列和表格都是相同之資料欄位 (元素) 的集合:
  • 欄位長度
  • 資料類型
    • 字元
    • 數字
    • 資料結構
    • 日期
    • 時間
    • 時間戳記
    • 圖形
    • 基本指標
    • 程序指標
    • UCS-2
  • 格式
  • 小數位數 (若為數值)
陣列和表格的差異如下:
  • 您可以依特定陣列元素的位置來參照它
  • 您無法依特定表格元素的位置來參照它們
  • 陣列名稱本身會參照陣列中的所有元素
  • 表格名稱一律參照在最後一個 LOOKUP (查閱表格或陣列元素) 作業中找到的元素
附註: 您只能在子程序中定義執行時期陣列。 不支援表格、預先執行時間陣列及編譯時間陣列。 如果您想要在子程序中使用預先執行陣列或編譯時期陣列,則必須在主要來源區段中定義它。

下一節說明如何編寫陣列、如何指定陣列元素的起始值、如何變更陣列的值,以及使用陣列的特殊考量。 接下來的小節會說明表格的相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