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抄寫考量
您必須決定要針對 Db2® 「鏡映」抄寫哪些物件。 「抄寫準則清單 (RCL)」是您登錄物件規則的位置。
RCL 是一組規則,定義要抄寫的物件。 若要瞭解 RCL 如何運作,請參閱 管理抄寫準則清單。
預設併入狀態
RCL 的最高層次規則稱為 預設併入狀態。 這必須定義給 SYSBAS 作為起始配置的一部分。 在將 IASP 新增至「 Db2 鏡映」環境之前,必須先針對每一個與資料庫無關的輔助儲存區 (IASP) 定義它。 預設併入狀態有兩個可能的設定:
- EXCLUDE-依預設不會抄寫任何物件。 您必須建立規則,以識別要併入抄寫中的物件。
- INCLUDE-依預設會抄寫所有合格物件。 您可以建立其他規則來識別要排除的物件。
一旦設定,在一般 RCL 管理過程中無法變更預設併入狀態。 只能在起始 Db2 「鏡映」設定程序期間設定預設併入狀態,或在重新複製程序期間重新複製一對節點並移除所有現有規則時設定預設併入狀態。
物件考量
支援在 Db2 「鏡映」環境中抄寫應用程式所使用的大部分物件。 受支援物件的清單列在 可抄寫的物件中。 不支援抄寫的物件必須視為 Db2 「鏡映」實作計劃的一部分。 如需應用程式中需要考量哪些內容的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 應用程式考量。
強烈建議如果抄寫相關物件群組中的任何物件,則應該抄寫群組中的所有物件。 例如,如果您計劃抄寫的視圖參照兩個表格及三個函數,則應該全部抄寫視圖、表格及函數。 此外,也應該抄寫函數所參照的任何物件。
資料庫 IASP
每一個已登錄的資料庫 IASP 都包含一組可併入 Db2 「鏡映」抄寫中的獨立物件。 每一個 IASP 都有自己的 RCL 及自己的預設併入狀態。 為 IASP 定義的規則僅適用於位於該 IASP 中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