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介面區塊

INTERFACE 陳述式中,通用介面區塊必須指定下列其中一項:
  • 通用名稱
  • 已定義運算子
  • 已定義指派
  • 衍生類型輸入/輸出通用規格
同屬名稱是單一名稱,用來參照介面區塊中指定的所有程序。 它可以與任何可存取的通用名稱或介面區塊中的任何程序名稱相同。

如果在範圍設定單元中可存取的兩個以上同屬介面具有相同的本端名稱,則會將它們解譯為單一同屬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