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介面

在下列任何情況下,程序必須具有明確介面:
  1. 即會出現程序的參照
    • 使用引數關鍵字
    • 作為已定義的指派 (僅限子常式)
    • 在表示式中作為已定義的運算子 (僅適用於函數)
    • 作為其通用名稱的參照
    • 在需要它是純的環境定義中
  2. 程序具有
    • 具有 ALLOCATABLE OPTIONALPOINTERTARGET VALUE 屬性的虛擬引數
    • 是多型的虛擬引數
    • 陣列值結果 (僅適用於函數)
    • 其長度類型參數既不是假設也不是常數的結果 (僅適用於字元函數)
    • 指標或可配置的結果 (僅適用於函數)
    • 虛擬引數是假設形狀陣列
  3. 程序是元素的。
  4. 此程序具有 BIND 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