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 REPLRULE(更新抄寫規則)
請使用這個指令來啟用或停用抄寫規則。
在擔任抄寫資料來源的伺服器上,發出這個指令。
專用權類別
若要發出這個指令,您必須具有系統專用權。
參數
- rule_name(必要)
指定要更新的抄寫規則名稱。 您可以利用萬用字元來指定一或多個規則。 您可以指定下列其中一項規則:
- ALL_DATA
- ACTIVE_DATA
- ALL_DATA_HIGH_PRIORITY
- ACTIVE_DATA_HIGH_PRIORITY
- STate(必要)
- 指定是否允許進行規則適用的抄寫。 您可以指定下列其中一個值:
- ENabled
- 指定規則所適用的資料已準備好,可以開始抄寫
- DISabled
- 指定在您啟用之前,不進行抄寫。
範例:停用備份資料的抄寫
在配置要進行抄寫的所有用戶端節點中,針對所有檔案空間,停用正常優先順序之作用中備份資料的抄寫。update replrule active_data state=disabled
相關指令
| 指令 | 說明 |
|---|---|
| QUERY FILESPACE | 顯示屬於用戶端的檔案空間中的資料的相關資訊。 |
| QUERY NODE | 顯示一個以上用戶端的部分或完整資訊。 |
| QUERY REPLICATION | 顯示節點抄寫處理程序的相關資訊。 |
| QUERY REPLRULE | 顯示節點抄寫規則的相關資訊。 |
| SET ARREPLRULEDEFAULT | 指定保存資料的伺服器節點抄寫規則。 |
| SET BKREPLRULEDEFAULT | 指定備份資料的伺服器節點抄寫規則。 |
| SET SPREPLRULEDEFAULT | 指定空間管理資料的伺服器節點抄寫規則。 |
| UPDATE FILESPACE | 變更檔案空間節點的抄寫規則。 |
| UPDATE NODE | 變更與用戶端節點相關聯的屬性。 |
| VALIDATE REPLICATION | 驗證檔案空間和資料類型的抄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