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工具特性
協助工具特性可幫助殘障人士(例如行動受限或視力不良者)使用產品及產品說明文件。
協助工具特性
- 只需鍵盤操作
- 使用螢幕閱讀器的作業
Web 主控台使用最新的「W3C 標準」、WAI-ARIA 1.0(美國 508 條款)及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WCAG) 2.0。若要利用協助工具特性,請使用最新版本的螢幕閱讀器與本產品支援的最新 Web 瀏覽器搭配。
IBM Knowledge Center 中的線上產品文件已具備協助工具功能。IBM Knowledge Center 的協助工具特性說明於 https://www.ibm.com/support/knowledgecenter/about/releasenotes.html。
鍵盤導覽
本產品使用標準導覽鍵。
介面資訊
Web 主控台沒有每秒閃動 2 - 55 次的內容。
Web 主控台根據階式樣式表來適當地呈現內容,以及提供實用的體驗。應用程式可對視力不良的使用者提供相等的方式,以運用使用者的系統顯示設定,包括高對比模式。您可以使用裝置或 Web 瀏覽器設定,來控制字型大小。
Web 主控台包含 WAI-ARIA 導覽地標,您可以用來快速導覽至應用程式中的功能區域。
Web 主控台不會使用音訊特性。
IBM Knowledge Center 中提供可從標準 Web 瀏覽器檢視的線上產品文件。
行動式應用程式
本產品使用標準手勢。
帶點十進位語法圖
以帶點十進位格式提供語法圖,讓使用者可以使用螢幕閱讀器存取 Knowledge Center。
每一個語法元素都寫在不同行,且以帶點十進位格式來表示。如果兩個以上的語法元素固定一起顯示(或固定一起消失),則可以在同一行顯示,因為可將它們視為單一複合語法元素。
每一行的開頭為帶點十進位數;例如 3、3.1 或 3.1.1。若要正確聽到這些數字,請確定您的螢幕閱讀器已設為讀出標點符號。所有具有相同帶點十進位數的語法元素(例如,所有具有數字 3.1 的語法元素)都是互斥的,只能擇其一。如果您聽到 3.1 USERID 和 3.1 SYSTEMID 等行,表示您的語法可包含 USERID 或 SYSTEMID,但不可同時包含兩者。
帶點十進位編號層次表示巢狀層次。比方說,如果有一個具有帶點十進位數 3 的語法元素,其後跟隨一連串具有帶點十進位數 3.1 的語法元素,則所有編號 3.1 語法元素為編號 3 語法元素的子層。
帶點十進位數旁邊會使用某些字詞及符號,來加入語法元素的相關資訊。有時候,這些字詞及符號可能出現在元素本身的開頭。為方便識別,如果字詞或符號是語法元素的一部分,則在其前面加上反斜線 (\) 字元。帶點十進位數旁邊可使用 * 符號來指出語法元素重複。例如,具有帶點十進位數 3 的語法元素 *FILE,其格式為 3 \* FILE。格式 3* FILE 指出語法元素 FILE 重複。格式 3* \* FILE 指出語法元素 * FILE 重複。
用來分隔一串語法元素的字元(例如逗點),其在語法中的顯示位置是在其分隔的項目之前。這些字元可以與每一個項目顯示在同一行,或在不同行中與相關項目相同的帶點十進位數一起顯示。該行上也可顯示提供語法元素相關資訊的另一個符號。例如,5.1*、5.1 LASTRUN 及 5.1 DELETE 等行表示,如果您使用一個以上的 LASTRUN 和 DELETE 語法元素,則必須以逗點分隔這些元素。如果未指定分隔字元,則假設您使用空格分隔每一個語法元素。
如果語法元素前置 % 符號,這表示是一項已在別處定義的參照。% 符號後面的字串是語法片段的名稱,而非文字。例如,2.1 %OP1 這一行表示您應該參照個別的語法片段 OP1。
- ?
- 問號 (?) 指示選用性的語法元素。帶點十進位數後面若有 ? 符號,表示所有含對應帶點十進位數的語法元素,以及任何子層語法元素都是選用性的。如果只有一個語法元素具有帶點十進位數,則 ? 符號就會與語法元素顯示在同一行(例如 5? NOTIFY)。如果有多個語法元素具有帶點十進位數,則 ? 符號會單獨顯示一行,後面跟著選用性的語法元素。比方說,如果您聽到 5 ?、5 NOTIFY 及 5 UPDATE 等行,表示語法元素 NOTIFY 和 UPDATE 為選用性的;亦即,您可以從中選擇一個,或不做任何選擇。? 符號相當於語法圖中的旁路。
- !
- 驚嘆號 (!) 指示預設語法元素。帶點十進位數後面若有 ! 符號及語法元素,表示此語法元素是所有共用相同帶點十進位數之語法元素的預設選項。共用相同帶點十進位數的語法元素中,只有一個可以指定 ! 符號。比方說,如果聽到 2? FILE、2.1! (KEEP) 及 2.1 (DELETE) 等行,則表示 (KEEP) 是 FILE 關鍵字的預設選項。在此範例中,如果您包含 FILE 關鍵字但未指定選項,則會套用預設選項 KEEP。預設選項也會套用到下一個更高的帶點十進位數。在此範例中,如果省略了 FILE 關鍵字,則會使用預設的 FILE(KEEP)。不過,如果您聽到 2? FILE、2.1、2.1.1! (KEEP) 及 2.1.1 (DELETE) 等行,則預設選項 KEEP 只會套用到下一個更高的帶點十進位數 2.1(其沒有相關聯的關鍵字)而不會套用到 2? FILE。如果省略了關鍵字 FILE,則不會使用任何選項。
- *
- 星號 (*) 指示可重複 0 次以上的語法元素。後跟 * 符號的帶點十進位數,指示這個語法元素可使用零次以上;亦即,它是選用項目,且可重複使用。比方說,如果您聽到 5.1* 資料區這一行,就表示您可以包括一個資料區、多個資料區或不包括資料區。如果您聽到 3*、3 HOST 及 3 STATE 等行,表示您可以包括 HOST、STATE、兩者一起包括或都不包括。註:
- 如果帶點十進位數旁邊有星號 (*),而且只有一個項目有該帶點十進位數,則您可以重複該相同項目多次。
- 如果帶點十進位數旁邊有星號,而且數個項目有該帶點十進位數,則您可以使用清單中的多個項目,但每個項目都不得重複使用。在上一個範例中,您可以寫入 HOST STATE,但不能寫入 HOST HOST。
- * 符號相當於鐵路語法圖中的迴路。
- +
- 加號 (+) 指示必須包括一次以上的語法元素。帶點十進位數後面若有 + 符號,表示必須包括這個語法元素一次以上;亦即,它至少要包括一次且可重複包括。比方說,如果聽到 6.1+ 資料區這一行,則您必須至少包括一個資料區。如果您聽到 2+、2 HOST 及 2 STATE 等行,表示您必須包括 HOST、STATE 或這兩者。+ 符號與 * 符號相似之處在於,如果只有一個特定項目具有該帶點十進位數,則 + 符號只能重複一次該項目。+ 符號(類似於 * 符號)相當於鐵路語法圖中的迴路。
IBM 與協助工具
除了標準 IBM 服務台及支援網站外,IBM 還建立了 TTY 電話服務,供失聰或重聽的客戶用來存取銷售及支援服務:
800-IBM-3383 (800-426-3383)
(北美地區)
如需 IBM 對協助工具之承諾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IBM 協助工具。